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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天台法院执行局
(10-07-1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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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卖公告
本公司受天台县人民法院委托,定于2010年7月21日下午3时在天台“钻石人生”商旅酒店二楼会议室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房地产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 拍卖标的简况、起拍价及保证金:
原杨天明所有的天台县赤城街道秀园路法院集资楼中幢1楼北首101室,建筑面积117.01平方米,储藏室一间,土地使用面积24.5平方米,性质为出让。起拍价58万元,保证金10万元(设保留价)。
二、 拍卖方式:采用增价拍卖形式,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。
三、 展示时间及地点:自公告之日起至7月20日下午5时止,现场
四、 报名时间及地点:自公告之日起至7月21日上午12时止,到椒江市府大道289号七楼台州市拍卖有限公司或于2010年7月21日上午10时至下午2时到“钻石人生”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。
五、 报名须知:报名者须带本人身份证,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,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(开户行:中国银行天台县支行 开户名称:天台县人民法院 帐号:840026621308094001)及报名费)。拍卖结束,未中拍者退还保证金(不计息)。
六、 与标的相前权利人(案件当事人、提保物权人等)有优先购买权,届时请参加拍卖会,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
联系电话:88538505 88538897 传真88538857 监督电话:838824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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